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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前一次治疗后出现轻微红斑,并在此次治疗时已经消退,则应在前一次照射剂量或时间基础上增加10%。如果前一次治疗后出现明显红斑,并且在此次治疗时仍未消退,应维持前次照射剂量或时间。
如果此次治疗时,红斑仍严重并伴有疼痛甚至水疱,则应暂停治疗。
如果前次照射后没有任何治疗反应,则可在前次照射剂量或时间基础上增加20%。
照光前先多参考学习大家提供的经验,掌握正确的照光方法,了解照光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以及应对方法,这样可以让自己在照光的时候少走很多弯路!
http://www.bbsls.net/thread-34129-1-1.html
http://www.bbsls.net/thread-2590898-1-1.html
:victory: 怎么确定辐照剂量呀 黑色花 发表于 2013-6-26 18: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怎么确定辐照剂量呀
调节时间就可以,可以把时间当成剂量!
初始时间参考2楼提供的资料,里面都有详细介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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