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秉 发表于 2016-9-13 08:35:53

请问照UVB的初次时间怎么定,以后怎么增加,说明书看不懂!

请问照UVB的初次时间怎么定,以后怎么增加,说明书看不懂

心若在,梦就在 发表于 2016-9-13 08:38:42

一般30、40秒开始,第一次照就少量

小小的白白 发表于 2016-9-13 09:01:13

8、家用紫外线光疗仪如何确定起始照射时间?
家用窄谱UVB光疗仪使用的时候一般轻贴着皮肤照射就可以了,灯管外罩已自动测好皮肤与灯管的照射距离。
剂量保持默认值,设置调节时间(模式)照射即可,时间越长,照射剂量越大。
一般用在脸上和脖子处的初始时间是25秒,身上是35秒,腿部和臂膀40秒,手脚60秒(建议12岁以下儿童的初始时间减半),多数情况下当时照完后是没有明显感觉的,照后过6-8小时后再观察所照区域有没有发红,再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第9点的方法进行调节和增减时间。时间调节的时候切记不能心急一次加太多时间,需要严格按照递增方法进行操作,防止因单次照射时间过量而导致出现红肿、起水泡等现象。

9、如何确定每次递增的照射时间?(不想像一些心急的病友照出小水泡,或者照后红肿的请认真学习此要点)

照光后的理想状态最好是能够让皮肤保持微红的状态,这种情况下说明照射的剂量达到理想的治疗作用。如果皮肤在照光后过了6-8小时后依然没有发红的话,下次照射的时候应递增一定的照射时间(剂量)!

时间调节原则:
如果前一次治疗后皮肤没有发红,则下一次照射应增加一定的照射时间;
如果前一次治疗后出现明显红斑,或者红斑在下次照射时仍未完全消退,可继续维持当前的照射时间;
如果前一次治疗后出现红斑过红或者有疼痛感,则可以暂停2-3天,等红色大体消退后减少照射时间;
如果前一次治疗后出现红肿、起水泡等症状,则一般需要暂停5-7天,等皮损恢复后再减少照射时间;

由于各部位皮肤光敏性不一样,所以递增的时间值也应存在差异性,照后过6-8小时不红的话,下次照射时间建议为:
面部和脖子处可以递增5-8秒;身上可以递增7-10秒;腿部和臂膀可以递增10-15秒;手脚可以递增1分钟;以此类推!
没有照红的时候可以两天间连续照,等能照红了再保持隔天照一次的频率!

以面部照光为例:
如果您的初次照射时间为30秒,照射过6至8小时后没有任何反应,那么下次照射的时间可以大概加至35秒;
如果您的初次照射时间为30秒,照射过6至8小时后皮肤非常红,特别红,那么下次照射的时间可以大概降至25秒;
如果您的初次照射时间为30秒,照射过6至8小时后皮肤微红,那么下次照射的时间可以继续保持在30秒!

亦宁 发表于 2016-9-13 09:23:13

参考3楼的,说明的很详细!

刘秉 发表于 2016-9-14 10:33:36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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