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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紫外线的基础知识(略)
第二节: 紫外线的医学治疗发展史
第三节: 紫外线的光生物效应与治疗的作用机理
第四节: 紫外线治疗的适应症和禁忌症
第五节: 皮肤最小红斑量/最小光毒量(MED/MPD)的测定
第六节: 紫外线光疗方法
第七节: 紫外线光疗在皮肤科治疗学中的应用方式
第八节: 紫外线光照过量的皮肤反映及处理方法
第九节: 紫外线光疗的注意事项
第十节: 紫外线使用中常规和基本应知内容
2.关于紫外线的医学治疗发展史
人类使用太阳光保健与治疗疾病的历史可追溯到原始社会。
古埃及和古印度的治疗师曾用含有补骨脂素成分的植物外用加日光照射的方法治疗白癜风。80多年前人们开始应用人工光源治疗银屑病等皮肤疾病。
1924年,德国学者Goeckerman等介绍的外用粗煤焦油与联合日光(主要应用日光中的UVB成分)照射作为治疗银屑病的经典方法延用了50余年。
1948年,Elmofiy等采用口服或局部应用补骨脂素,联合日光(主要应用日光中的UVA成分)照射治疗银屑病和白癜风。
1973年Verbov采用口服三甲氧补骨脂素(TMP)加焦油浴,紫外线,蒽林软膏三联疗法。
1973年Walter采用外用三甲氧补骨脂素加UVA。
1974年Walter采用外用8——甲氧补骨脂素加UVA。
1974年Parrish等首先报道内服补骨脂素类药物加长波紫外线照射银屑病取得较好疗效,在30多年临床应用中,补骨脂素联合长波紫外线具有治愈率高,副作用小及疗程短的优点,缺点是每次照射时间长,内服或外用致光敏药物可能导致肝功损害或皮肤过敏的不良反应,应用受到一定限制。同年在药理学中正式把这种方法,称之为光化学疗法,目前已用于银屑病,白癜风等多种疾病的治疗。
3.紫外线的光生物效应与治疗的作用机理
光线照射到人体皮肤表面,产生光生物效应。要产生光生物效应,光子必须被皮肤中的分子吸收,使其处于激发状态,产生相应的光产物,可引起一系列光生物学效应:
(1) 将吸收的光能转变为荧光或热能释放出来;
(2) 将吸收的光能传递给周围分子,引起一系列光化学反应;
(3) 组织吸收光能后直接形成氧自由基,引起光化学反应。光化学反应及其产物可作用于组织中细胞的各个成分,释放能量,引起光毒反应。有的光化学反应的产物成为变应原,引起光变态反应。
4.窄谱中波紫外线和304高能的适应症和禁忌症
1. NV-UVB:窄谱中波紫外线疗法,波长为310---315nm,峰值311—313nm左右。
● 适应症 ● 禁忌症
2. UVB高能紫外光:波长为290—330nm,双波长峰值为302nm与311nm.
● 适应症 ● 禁忌症
1. NV-UVB:窄谱中波紫外线疗法,波长为310---315nm,峰值311—313nm左右。
●
适应症:
银屑病,遗传过敏性皮炎,白癜风,光敏性皮肤病(如多形日光疹、日光性荨麻疹、红细胞卟啉病等)、MF等。
治疗有效的皮肤病:
多形性日光疹,慢性光化性皮炎、日光性荨麻疹、色素性荨麻疹、慢性手部皮炎、嗜酸细胞性化脓性毛囊炎、红细胞卟啉病、GVHD(急,慢性)、环状肉芽肿、扁平苔藓、淋巴样丘疹病、寻常痤疮、蕈样肉芽肿、苔藓样康疹、毛发红康疹、HIV感染引起的瘙痒性丘疹等。
● 禁忌症:
绝对禁忌症:着色性干皮病、痣样基底细胞癌综合症、遗传性发育不良痣综合症、SLE、皮肌炎、毛发硫营养不良、Bloom综合症、Cockayne综合症有恶性黑色素瘤病史者。
主要相对禁忌症:小于10岁的儿童;有非黑色素瘤的其它皮肤癌病史者;曾作砷剂或离子射线治疗者;有癌前期皮肤损害者;伴有免疫抑制剂治疗者;妊娠期;卟啉病;甲亢;活动性肺结核。
次要相对禁忌症:小于16岁的儿童;大庖性类天疱疮;天疱疮;曾经或正在接受MTX治疗;有恶性肿瘤病史;心功能不全;白内障。
2. UVB高能紫外光:波长为290—330nm,双波长峰值为302nm与311nm.
● 适应症:
基本同NB-UVB疗法。
尤其适合白癜风与银屑病的局部治疗。
●
禁忌症:
基本同NB-UVB疗法的禁忌症。
外线治疗过程的几个重要步骤
◆ 最小红斑量/最小光毒量(MED/MPD)的测定
◆ 确定起始(首次)照射剂量
◆ 确定治疗方案
◆ 后续增量方式
◆ 巩固治疗方案(维持及清洁治疗)
一、 最小红斑量/最小光毒量的测定
采用德国Waldmann MED/MPD测试仪测定受试者个人的紫外线最小红斑量/最小光毒量。
紫外线照射剂量和累积量,常用物理剂量单位“毫焦耳/平方厘米(mj/cm2)”或“焦尔/平方厘米(j/cm2)”来表示。
光照强度(毫瓦/平方厘米即mW/cm2),照射剂量(焦尔/平方厘米即J/cm2)与照射时间(秒即S)的关系用下列公式表示:
照射剂量(焦耳/平方厘米)×1000
照射时间(秒)= 光照强度(毫瓦/平方厘米)
最小红斑量测定:中波紫外线光疗的起始剂量取决于受试者的最小红斑量值的大小。最小红斑量(MED)即UVB、NB-UVB照射引起皮肤产生港可辨认的红斑所需的焦耳剂量。
◆ 测试设备:采用德国沃曼MED/MPD测试仪。
◆ 测试部位:MED的测定选择无皮损、非暴露、周边无畸形、破溃与色素沉着的皮肤部位,以免影响结果的判断。一般选择前臂屈侧、后背上部、腹部或臀部作为测定部位,对非测试部位进行遮盖防护。 Gordon等的研究发现,在钱币的MED(800mj/cm2)略高于后背MED(650mj/cm2)测定值,根据两部位测定的不同MED值进行治疗,其效应无显著差异。
◆ 测试方法:采用六孔位同等光照强度、有规律的不同照射剂量的方法进行测试。
◆ 测试光源:采用德国沃曼UV801BL紫外线治疗仪,配用NB-UVB(310—315nm,峰值311nm)辐射灯管。
◆ 测试评价:照射12--24小时后,以剂量最小孔到剂量最大孔顺序观察受试者照射部位,首先引起皮肤产生淡红斑的剂量极为最小红斑量。
最小光毒量测定:长波紫外线与长波高能紫外光的治疗起始剂量取决于受试者的最小光毒量值的大小。光敏感物质配合一定波长的光线所形成的光化学反应及其产物可持续作用于组织中细胞的各个成分,释放能量,引起红斑、瘙痒等现象,为光毒反应。最小光毒量(MPD)即UVA、UVA1照射引起皮肤产生刚能观察到的光毒反应的剂量。
◆ 测试设备:采用德国沃曼MED/MPD测试仪。
◆ 测试部位:MED的测定选择无皮损、非暴露、周边无畸形、破溃与色素沉着的皮肤部位,以免影响结果的判断。一般选择前臂屈侧、后背上部、腹部或臀部作为测定部位,对非测试部位进行遮盖防护。
◆ 测试方法:服用光敏剂2小时后开始测定。采用六孔位同等光照强度、有规律的不同照射剂量的方法进行测试。
◆ 测试光源:采用德国沃曼UV801AL紫外线治疗仪,配用UVA(320—4005nm,峰值365nm)辐射灯管。
◆ 测试评价:照射48--72小时后,以剂量最小孔到剂量最大孔顺序观察受试者照射部位,首先引起皮肤产生淡红斑的剂量即为最小光毒量。
二、确定起始(首次)照射剂量
治疗的起始照射剂量根据皮肤对光的敏感性而定,一般已达到轻度的皮肤红斑/光毒反应或亚红斑/亚光毒反应为最佳。
根据测得的MED/MPD的数值,确定首次照射剂量为MED/MPD的70—80%。
在没有MED/MPD测试仪的情况下可依据Fitzpatrick皮肤日光反映类型等因素确定起始照射剂量。
三、 确定治疗方案
以每周2—3次的间隔为佳。一般15-40次为一个疗程。视患者皮肤疾病的情况与治疗的反应而定。
五.增量原则:
治疗初期在避免出现不良反应的情况下,使用较大的起始剂量和增量会有较好的疗效。
(治疗初期尽快找到最佳的治疗剂量);
在保证较好疗效的前提下,是用较小的剂量,避免长期治疗后可能出现的不良副反应。(后期用较小的剂量巩固治疗)。
※ 治疗间隔大于三天,则按下列方式调整照射剂量:
间隔4—7天:维持原剂量
间隔1—2周:在原剂量基础上减少25%;
间隔2—3周:在原剂量基础上减少50%;
间隔3—4周:从初始剂量重新开始治疗。
六.巩固治疗方案
.治愈后有规律的照射全身光,进行清洁巩固,减量过程中逐步减量,方案如下:
1周3次,维持2周,维持原剂量
1周2次,维持4周,维持原剂量(也可以维持3周)
1周1次,维持8周,减量10%(也可以维持4周)
2周1次,维持4个月,减量25%(也可以维持2个月)
1个月1次,维持8个月,减量50%(也可以维持4个月)
根据目前获得的结果,如果病人的症状在治疗过程结束2个月后完全消失,既可以停止维持治疗。易反复发作
的病人,应延长维持治疗期。
第八节 紫外线光照过量的皮肤反应及处理方法
● 轻度光照过量
最好在照射后立即用低温热水冲洗或浸泡,时间约30分钟左右,必要时口服抗组织胺类药物如扑尔敏、西替利嗪等,配合外用皮质类固醇激素药膏,可减轻皮肤光照后红肿反应。
● 重度光照过量时
1. 温水冲洗或红外线光照:可选择局部或全身光浴,光浴箱内的温度不得超过45度,照射30分钟左右,可缓解或减轻红肿、水泡反应。照射治疗时应注意用纱布遮盖双眼,以防眼部损伤;
2. 全身治疗:立即肌肉或静脉点滴地塞米松5-10mg,口服抗组织胺类药物;
3. 局部治疗:皮肤已出现红肿反应,可用3%硼酸溶液冷湿敷,每日2-3次,每次15-20分钟或持续湿敷。外用皮质类固醇激素软膏如氢化可的松软膏、氯氟舒松软膏、糠酸莫米松软膏等;
4. 如出现大水泡,可按烫伤处理,抽出泡液保持皮肤清洁,干燥。
患者的注意事项
1. 没有充分防护紫外线辐射的人或动物不应进入给患者进行UV光疗的房间内。
2. 治疗中所有患者必须戴专用防护眼镜,只是闭上眼睛是不够的。一般的墨镜不能完全阻挡紫外线。
3. 年龄较小的患者最好有家人的陪伴。
4. 进行全身治疗的患者必须脱掉全部衣服,男性患者应遮挡生殖器部位,遮盖的形状、面积不能轻易变化。
5. 每次照射暴露的皮肤范围应一致或不断缩小,否则可能出现新暴露的皮肤有晒伤反应。
6. 每次治疗时与治疗仪的距离保持不变。
7. 患者接受各项紫外光疗治疗期间中应避免额外的日光照射。治疗当日外出时光暴露部位应使用SPF15以上的防晒霜。
8. 如需使用外用药,应在照射后涂抹。紫外光治疗后不宜马上沐浴,以免减少紫外线的吸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建议银屑病患者治疗前泡浴或用5%的海盐泡浴,可使紫外线易吸收,提高疗效并可减少剂量。
9. 进行治疗期间,不宜食用酸橙、无花果、香菜、野菜、莴笋等光敏作用的蔬菜及四环素、磺胺、异丙嗪、冬眠灵、炔诺酮等具有光敏作用的药物。
10. 一般治疗后涂护肤剂,可减轻光毒反应,避免皮肤干燥的不适。
第十节 紫外线使用中常规和基本应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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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常见光敏性食物、日用品◎ 相关光敏性食物:
1、 芸香科:酸橙、柠檬、甜橘等
2、 伞开花序种:芹菜、茴香、胡萝卜、莳卜等
3、 大量食用蔬菜如:紫云英、油菜、藜菜(灰菜)、苋菜、荞麦、菠菜、马齿苋等
4、 其他药类食物:豚草、野放风、白芷、洋槐花及叶、无花果等
5、 一些食物腐败物的寄生霉菌所致。
◎ 相关光敏性日用品
1、 香料(含香柠檬油):科隆香水、润发油、佛手柑油
2、 某些杀虫剂(含香柠檬油)
3、 煤焦油及其衍生物、沥青
4、 含苯或咇咯核之荧光染料
● 部分光敏性药物和引起光敏性反应的临床治疗
1、 痤疮药物:维A酸类药物
2、 抗肿瘤药物:氮烯咪(唑)胺(DTIC),氟尿嘧啶、氨甲喋呤、甲基苄肼、长春新碱。
3、 抗抑郁药:阿密曲替林、阿莫沙平、氟哌氧、地昔帕明、多虑平、丙咪嗪、异唑(酰)肼、马普替标、去甲替林、曲米帕明、三甲丙咪嗪。
4、 抗组胺药:赛庚啶、苯海拉明。
5、 抗菌素:地美环素、去甲金霉素、去甲氯四环素、强力霉素、灰黄霉素、甲烯土霉素、米诺环素、萘啶酸、土霉素、磺胺西汀、磺胺乙胞嘧啶等磺胺类药物、四环素。
6、 抗寄生虫药:硫氨酚、奎宁。
7、 抗精神病药:氯丙嗪、氟非那嗪、羟哌氟丙嗪、氟哌丁苯、氟哌啶醇、奋乃静、羟哌氯丙嗪、哌乙嗪、普鲁氟嗪、氯吡嗪、普鲁米近、异丙嗪、甲硫哒嗪、硫醚嗪、氨砜噻吨、甲哌硫丙硫蒽、三氟啦嗪、三氟吡啦嗪、甲哌氟丙嗪、三氟丙嗪。
8、 利尿剂:阿咪洛利、咪吡嗪、速尿、双氢氯噻嗪等噻嗪类利尿剂、美托拉宗、甲苯喹唑酮。
9、 隆糖药:醋磺环己脲、氯磺丙脲、格列吡嗪、吡磺环己脲、优降糖、妥拉磺脲、甲苯磺丁脲、甲糖宁。
10、 非甾体类抗炎药:苯酮苯丙酸、酮洛芬、甲氧萘丙酸、萘普生、保泰松、苯丁唑酮、吡罗昔康、炎痛喜康、舒林酸、苏灵大。
11、 其他:乙胺碘呋酮、胺碘酮、香柠檬油、苯唑卡因、卡托普利、氨甲酰氮草、酰胺咪嗪、卡巴咪嗪、痛痉宁、痛可宁、立痛定。
12、其他治疗:晒黑美容、血液透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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