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秒注册登陆,可查看更多信息,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轻松玩转论坛,白白手拉手欢迎您的加入!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新成员
x
前天收到阿蔡邮寄的光疗仪,先对阿蔡哥说声谢谢,真是辛苦你了! 对照光的初始时间和递增方法原来有些疑问,之前在官网看了它的相关介绍,又看了其他的一点内容,现在将我的理解写了下来,与大家分享。 官网对照光的初始时间和递增方法的介绍如下链接,去掉UVA方法、银屑病治疗等内容,我把官网中内容概括如下,大部分是原文,有些内容我查阅各方治料后觉得与西格玛官网不同,就列在了后面括号里,也可以算是对西格玛官网内容的一点质疑: ㈠家用紫外线光疗仪如何确定起始照射时间? ①. 确定起始照射剂量: 应根据疾病类型、使用者的皮肤类型等确定起始照射剂量。
希格玛公司推荐:我国人群皮肤类型多为Ⅲ~Ⅳ型,白癜风患者窄谱UVB的起始照射剂量为0.2J/cm2,由于不同的个体存在较大的差异,如要精确确定剂量请咨询您的主治医生(对于Ⅲ~Ⅳ型皮肤,欧美推荐的初始剂量为0.3~0.5J/cm2,与这里有点出入;西格玛的数据太保守了吧,如果从0.2J/cm2开始,通过查表得知时间是18秒,应该BB照后根本就没什么效果,但好处就是从这个初始辐照时间开始照,肯定不容易在第一次照光就把皮肤照伤,呵呵)。 ②. 确定相应的起始辐照时间 可根据SS01型紫外线光疗仪底座上标示的本机辐照强度值以及使用说明书附录中“辐照时间计算方法”或根据“辐照剂量/强度/时间参照表” 例如:您所购买的机器辐照强度为11.00mw/cm2(这就是我们团购的西格玛SS-01的辐照强度,这个强度是固定的,不会变的),如果设定起始照射剂量为0.2J/cm2,则起始照射时间可按照下面两种办法推算:
1)计算法:
根据公式:辐照时间 = 辐照剂量/辐照强度
辐照时间 = 200mJ/cm2/11.00mw/cm2=18s PS:计算法太麻烦,可忽略,直接查表就行了,方便、快捷
2)查表法:
根据“常用辐照剂量/强度/时间速查表”,直接查到辐照时间。
详见下表。 常用辐照剂量/强度/时间速查表 (单位 分:秒) (辐照强度固定,为11.00mw/cm2,当辐照剂量为200mJ/cm2时为18秒,300mJ/cm2为27秒,500 mJ/cm2为45秒。所以按照欧美的推荐,对于Ⅲ~Ⅳ型皮肤,可以从27秒-45秒作为初始辐照时间。) ㈡如何确定每次递增照射时间?(这里的递增时间和2009版白癜风治疗共识稍微有点不同,详细可见后面)
①如果前一次治疗后出现轻微红斑,并在此次治疗时已经消退,则应在前一次照射剂量或时间基础上增加10%。
②如果前一次治疗后出现明显红斑,并且在此次治疗时仍未消退,应维持前次照射剂量或时间。
③如果此次治疗时,红斑仍严重并伴有疼痛甚至水疱,则应暂停治疗。 ④如果前次照射后没有任何治疗反应,则可在前次照射剂量或时间基础上增加20%。
㈢ 照射频率如何确定? 窄谱UVB每周3至5次 ㈣单次照射最长时间? 对窄谱UVB疗法而言,白癜风患者单次照射最长时间为1J/cm2所对应的时间(对于西格玛SS-01来说,通过查表可知就是1分30秒,可能是超过这个时间,即使再照光效果也不好吧。它这里虽然这么说,但论坛里的很多朋友早都超过这个时间了,效果还是有的,可能不同的BB部位,对UVB耐受程度不同,还是视情况而定,不必拘泥于这个时间,况且白癜风治疗共识里面就提到可以增加到3.0J/cm^2,也就是4分32秒)。
论坛上已经有很多帖子对光疗初始时间、递增方法有了介绍和阐述,见下面3个 ①15个问题,让您快速了解希格玛SS-01及其使用方法——By与白白共舞 这个帖子里面的8、9、10、11点就是对上面一些内容的总结概括,对于第一次光疗的朋友来说已经完全够用了。 ②分享光疗剂量的搭配,剂量的变化非常重要!——By海上生明月 ③关于UVB的照光剂量,一些个人意见!——By末J 但看了海上生明月和末J同学的帖子,觉得可能对照光递增方法还是有些疑问的,我就查看了一下2009版白癜风治疗共识,这个共识是皮肤科临床医生用的,是他们对于白癜风在临床上对病人制定方案的指南,不过我们作为患者,看看还是很有帮助的哈。 2009版白癜风治疗共识论坛有人已经发过,见下: 共识里面的第三大点:治疗细则里的第㈡点:光疗及光化学疗法的局部光疗,内容梳理起来也就是这么说的: Ⅰ.NB—UVB每周治疗2—3次。 Ⅱ.初始治疗剂量的确定: ①.按说明书要求,根据不同部位选取不同的初始治疗剂量 ②.或者在治疗前测定,最小红斑量(MED),起始剂量为最小红斑量的70%。 Ⅲ.下一次的照射剂量视前次照射后出现红斑反应情况而定: ① 如未出现红斑或红斑持续时间<24小时,治疗剂量提高10%~20%,直至单次照射剂量达到3.0 J/cm^2(Ⅲ型、Ⅳ型皮肤)。 ② 如果红斑超过72小时或出现水疱,治疗时间应推后至症状消失,下次治疗剂量降低10%~20%。 ③ 如果红斑持续24~72小时,应维持原剂量继续治疗。 对于西格玛官网和共识里对下一次光疗剂量的异同,可看下面的几点我的理解: 一:上面就说到初始剂量可以有两种方法来确定,按理说第2种方法按照最小红斑量MED来确定是最准确和可靠地,但是对MED的测定,需要在医院,通过最小红斑量MED测定仪来测定,如果我们是用家用光疗仪的话,要么你先去医院测好MED,然后再来确定初始治疗剂量,要么通过方法1,即按说西格玛SS-01的说明书要求,根据不同部位选取不同的初始治疗剂量,而西格玛的说明书就是推荐0.2 J/cm^2作为初始剂量的。 二:对于照射剂量的递增情况,大家注意看西格玛官网内容与共识的区别: a. 第一、都讲到如果前一次照光效果不好时如何处理 西格玛说的不好有两种情况:⒈出现轻微红斑,并在此次治疗时已经消退, 建议剂量或时间增加10%,⒉没有任何治疗反应,建议增加20%; 共识也有两种情况:⒈红斑持续时间<24小时,⒉未出现红斑,很笼统的建议增加剂量或时间为10%-20%,这里就不如西格玛说的明确了;但共识提到对于Ⅲ型、Ⅳ型皮肤,可以一直增加到单次照射剂量达3.0 J/cm^2,也就是4分32秒,这对于西格玛官网说单次照射最长时间低于1 J/cm^2所对应时间(1分30秒)是一个反驳啊,所以照光时间长点仍没见效果的同学,果断的加时间吧。 b. 第二、都讲到前一次照光效果好(西格玛:前一次治疗后出现明显红斑,并且在此次治疗时仍未消退;共识:红斑持续24~72小时),以原剂量或时间维持即可。 c. 第三、当前一次照光太猛了(西格玛:红斑仍严重并伴有疼痛甚至水疱;共识:红斑超过72小时或出现水疱),西格玛只说暂停治疗,没有说下次光疗在什么时候,以多少剂量或时间光疗,共识就说的很明确,下一次光疗的时间应推后至症状消失,剂量降低10%~20%,如果再以上一次剂量照的话,很可能会再次损伤皮肤。 以上对于对西格玛SS-01照光的初始时间和递增方法从西格玛和共识两个角度讲了一下,看了的同学应该还是有所收获的吧。
不知大家注意到了没,不管是官网还是共识都提到一皮肤分型,那到底皮肤类型分型是个什么东东?下面我就来说说。 其实那个皮肤类型分型,就是皮肤科医生在临床上用的最多的,Fitzpatrick分型。Fitzpatrick这个人我不清楚,不了解,应该是个牛人,好像编了《临床皮肤病学》和《临床皮肤病学图谱》,这个分型就是他的《临床皮肤病学》上的皮肤类型分型。实在不是很了解,如有纰漏还望高人指正,尤其是李博士啊。Fitzpatrick教授依据皮肤经一定剂量的日光照射后产生红斑还是色素及其程度,可分为6型,具体见表:
图表引自:Fitzpatrick skin typing: Applicati**in dermatology 我英语不行,也就不翻译了,看得懂的就看,看不懂也无所谓。知道了Fitzpatrick皮肤分型能有什么用?这就和前面2009年白癜风共识里提到的最小红斑量(MED)的测定有关了。 白癜风皮损的光疗剂量准确的确定方法是根据最小红斑量MED来定的,而MED又因皮肤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 所谓最小红斑量是指,光源在一定距离照射引起皮肤产生刚能觉察到的红斑反应所需的照射时间,为一个最小红斑量(MED),由于个体存在敏感性差异,于治疗前最好进行MED测试,即光源在一定距离照射一段时间后,引起皮肤红斑反应所需的mJ/cm2量。 光疗前多采用Waldman最小红斑量MED测定仪先确定MED。(是不是临床上最常用这个仪器,我不确定,不了解啊)
如果没有最小红斑量测定仪,可以按照经验,判断患者的皮肤类型, 欧美多为I、II型皮肤;中国人大多为III、IV型皮肤,对于III、IV型皮肤,欧美推荐的初始剂量为0.3~0.5J/cm^2。
德国WaldmannUV 皮肤治疗仪(这个仪器我也不知道,丁香园里的帖子说的, http://www.dxy.cn/bbs/topic/4956948?keywords=最小红斑量检查)推荐剂量如下:I型和II型皮肤推荐剂量为0.2—0.3J/cm2,III型皮肤为0.3—0.5 J/cm2,IV和V型0.5—0.7 J/cm2,VI型推荐剂量为0.5—0.9J/cm2。
也许有人会有这样的疑问:对于白癜风皮损而言,无论患者原来肤色属于哪一型,他的皮损处,也就是照射部位都应该是白色的,都应该属于I型? 据我所知,测红斑量并不是根据皮损部位来测,我知道治疗银屑病时,MED是测正常部位的,但是白癜风呢,我不清楚,望高人解答,李博士啊,求解。而且不同的仪器其测定的红斑量的大小是不一样的;相同一处皮肤,UVA与UVB的MED相差很大,可达几百倍;而且不同波长的UVA、不同波长的UVB的MED也不一样。所以我的理解是某一MED应该是指正常皮肤在某一特定波长(如窄波UVB)下的MED。 当然似乎有学者说MED的测定根据Pigment protection factor (PPF)比Fitzpatricks skin type更适合或者说更好 详见文: Minimal erythema dose and minimalmelanogenesis dose relate better to objectively measured skin type than toFitzpatricks skin type Hans ChristianWulf, Peter A. Philipsen & Mette H. Ravnbak Department ofDermatology, Bispebjerg Hospital, Universityof Copenhagen, Copenhagen, Denmark
论坛里应该很大部分人用的是家用西格玛SS-01,并没有到医院去测定MED,而是根据经验III型皮肤为0.3—0.5 J/cm2,IV和V型0.5—0.7 J/cm2作为初始辐照剂量就行了, 或者根据与白白共舞整理的:用在脸上的初始时间是35秒,身上是40秒,手脚60秒,就行了。后面那几段摘抄整理了下,给喜欢研究的同学看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