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白手拉手-手拉手白癜风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新成员
搜索

查看: 1381|回复: 6

[社会万象] 农夫山泉最近有点烦,被指生产指标不如自来水!

[复制链接]

3

主题

13

帖子

168

积分

小学一年级

发表于 2013-4-11 17:02: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0秒注册登陆,可查看更多信息,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轻松玩转论坛,白白手拉手欢迎您的加入!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新成员

x
农夫山泉最近有点烦,今年3月其被曝喝出黑色不明物、棕色漂浮物以及“水源地垃圾围城”等消息,近日,又有消息称农夫山泉生产产品标准倒退。昨天,有业内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农夫山泉瓶装水的生产标准还不如自来水。


  标准不及自来水


  “关于饮用水,我国的各项标准中,国标GB5749《生活饮用水标准》应该是门槛最低的”,一位饮用水领域的专家告诉记者,生活饮用水“就是指平常所说的自来水,这是饮用水最基础的标准,企业生产瓶装水的标准最起码应该相当于或严于该标准,尤其是在重金属和有害物质的指标上”。


  然而记者昨天发现,农夫山泉饮用天然水执行的是浙江“DB33/383-2005瓶装饮用天然水”,对比两个标准发现,农夫山泉执行的标准中关于有害物质的限量甚至宽松于自来水。如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砷、硒含量需小于(或等于)0.01mg/L,而浙江瓶装饮用天然水标准则为小于(或等于)0.05mg/L即可。而镉的限量,前者要求小于(或等于)0.005mg/L,后者为小于(或等于)0.01mg/L,要求放宽了一倍。


  浙江标准广东用


  其实,农夫山泉生产标准问题近日已遭到媒体质疑。昨天有消息称,广东饮用天然水的地方标准为DB44/116-2000,而在原产地为广东省河源万绿湖的农夫山泉外包装上,显示的产品标准为DB33/383,仍为浙江地方标准。根据2011年卫生部颁布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生产企业所在地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组织生产经营。因此,农夫山泉的这一做法当属违规行为。


  若仔细对比粤、浙两省标准不难发现,在镉、砷、铬、菌落总数等多项重要水质标准上,浙江标准的容忍含量都比广东标准高出至少一倍。而霉菌、酵母菌等真菌类,浙江标准容忍其存在,而广东标准则是“不得检出”。


  曾参与新标制定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农夫山泉执行的浙江“DB33/383-2005”标准的起草单位仅有农夫山泉一家饮用水生产企业参与。据该标准显示,起草单位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而在广东“DB44/116-2000”标准中,一共有3家饮用水和饮料企业参与制定。


  事实上,这份现行的浙江地方标准,不仅远远不及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且即使与浙江过去的标准相比,也略显逊色。如2002年标准中,镉指标为0.005mg/L,现行标准比旧标准要放宽一倍。而在微生物检测方面,2002年标准中对成品水中的霉菌和酵母菌的检测要求为“不得检出”,而在2005年标准中,该要求被改为“霉菌10cfu/ml,酵母10cfu/ml”。


  对于以上质疑,记者昨天联系到农夫山泉方面,但直至截稿,农夫山泉未对发过去的采访提纲做出回复。

如果您认可本论坛,欢迎告诉身边的病友,让更多的朋友来到这里,你+我=手拉手!

2473

主题

43万

帖子

175万

积分

超级版主

发表于 2013-4-11 17: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人造假的能力太强悍了!

2473

主题

43万

帖子

175万

积分

超级版主

发表于 2013-4-11 17: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人造假的能力很强的,都不知道质监部门是吃什么饭的!

119

主题

4624

帖子

6万

积分

区长

QQ
发表于 2013-4-11 17:36: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这是怎么了,,,,
不要总在过去的回忆里徘徊,昨天的太阳晒不干今天的衣裳

284

主题

2万

帖子

21万

积分

副部长

发表于 2013-4-11 17:4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朝对药品、食品和副食品的安全方面有监管不力的不作为行为,这种人命悠关的头等大事,居然被这些庸官,奸商视同儿戏,如果是劳资有权作主,一定颁发命令,监管不力者杀,弄虚作假危及百姓生命者杀,哪能跟他们客气,看他们谁有胆乱来。
自古英雄出练狱  从来富贵入凡尘

13

主题

6625

帖子

3万

积分

博士生

QQ
发表于 2013-4-11 18:03:49 | 显示全部楼层

122

主题

4298

帖子

3万

积分

博士生

大家都叫我”青春:!!!

QQ
发表于 2013-4-11 18:5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每天颓废的过着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新成员

本版积分规则

声明:本站是白癜风患者交流平台,旨在为广大白癜风患者创造良好的交流环境,欢迎更多白癜风患者朋友们加入,本站不对任何网友评论负责!

本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未经许可严禁拷贝转载,否则我们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论坛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白白手拉手法律顾问:河北高俊霞律师事务所 潘双喜律师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苏ICP备20000142号-3

管理员QQ:1013342662 ;E-mail : vbbsls@126.com !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白白手拉手

GMT+8, 2025-4-21 08:56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